1)第97章_细说清朝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光绪元年正月元旦(1875年2月6日),他们离开八莫。十二天以后,他们越过中国国界。

  第二天,柏郎上校接到一个探子的情报,说:前边有埋伏。柏郎上校于是停下来,不敢再进。马加理说:“我从昆明来的时候,一路上并无阻挡,而且驻防在腾越的李协台(李珍国)对我很客气。我先走,给你们打前站。”

  他带了六个中国人先走,其中有一个是云南人、五个是外省人。果然,他到达腾越安然无事,就写信通知柏郎上校,放胆前进。

  正月十七日,柏郎上校及其队伍到达腾越,没有见到马加理。二十三日,他发现整个队伍被当地的老百姓包围,慌忙下令撤退,一面放枪一面快跑,这叫做“且战且退”,跑了两天安全回到八莫,未损一兵一卒。

  柏郎上校在退向八莫的途中,听到马加理被杀的消息。

  马加理是在正月十六日被杀的。杀他的究竟是准?到今天仍是悬案。可能为民团,可能为当地人民,也可能为正规军。与他同行的一位云南人幸免于难,五位外省人皆死。

  署理云贵总督的云南巡抚岑毓英相当糊涂,有了这样“大事”,竟然不向清廷奏报。

  总理衙门在二月十一日接到威妥玛提出六项要求的照会,才知道马加理被杀,威妥玛是在二月初四日由伦敦的印度事务部(IndiaOffice)发来的电报获得消息。

  他提出六项要求:(一)由英国官员陪同中国政府人员赴云南查办,(二)准英属印度当局再派一个探险队进云南;(三)中国政府拿出十五万两交给威妥玛,备作将来赔偿抚恤等费;(四)依照条约,让威妥玛专为此事觐见(两宫皇太后);(五)依照条约,不得于关税及子口税以外,对英国货品抽取其他税厘;(六)立即惩办应负此事件责任的官员。

  (威妥玛对英国政府报告,只说提出了前三项要求。其后,英国政府给他批示,第一、第二两项尚可,对第三项“暂不置评”。)

  总理衙门答复他,在原则上接受前三项要求,其余三项与本题无关。

  同时候,驻华的其他各国公使一致认为威妥玛小题大做,不该提出那后三项。于是威妥玛在八天以内,又给总理衙门十几次照会,时松时紧把各项要求忽减忽加,弄得清廷啼笑皆非。清廷派湖广总督李瀚章为查办大员,威妥玛也派了使馆秘书格维纳陪同前往。

  李瀚章与格维纳在八月间到达昆明。岑毓英把捉来的十名当地土著居民交给李瀚章审问,请格维纳观审。

  李瀚章问其中的一个:“是你杀了马加理吗?”

  岑毓英的翻译官:“大人说,你的名字是腊都吗?”

  腊都点头。

  李问:“你怎样杀马加理?”

  翻译官:“大人说你在山上砍柴,怎

  请收藏:https://m.madcowww.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