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89章_细说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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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口货之中,最重要的是茶与丝。茶的税率是每石抽二两五钱(相当于每磅抽一便士又三分之一),超过了百分之五,等于百分之二十左右。这是另一个“例外”,充分表示出英国人的宽大,虽则英国政府自己也加抽进口税每磅一先令又五便士。丝的税率,是每石抽十两,低于百分之五。这是因为法国很需要丝,为了发展法国的绸缎工业。

  列人免税的进口货,包括洋烟(香烟、烟叶、雪茄烟)、洋酒、香水、肥皂、面粉、牛油、奶油,等等。

  这些税则,在咸丰八年ll月成为条约,称为《上海通商章程》。中英、中法、中美三种完全相同。虽则是写明了每十年重估货价,甚至修改税率一次;事实上洋人一拖再拖,拖了四十四个年头未曾修改。中国在财政上,尤其是国民经济上,所蒙受的损失无法估计。

  有了如此丰富的收获,英、法两大强国应该满意。但是,到不了一年,却又为了所谓“换约”问题再度用兵力威胁清廷,取得更多的掠夺品。

  咸丰皇帝“少不更事”,也有“咎由自敢”之处。他茫然于国际上互派使节的通例,总以为有了外国使节驻在北京,便是“藐视天朝”。同时,他又主张不定,时而想和时而想战,却又不懂怎样才能够和,怎样才能够战。

  他竟然愚昧而幼稚到想“不动声色,使之不疑,先将天津海口预备齐全,俟其来年赴京换约,聚而歼之”。洋人留在欧洲的多得很,你咸丰能杀几十个,甚至几千个航海来天津的洋人,便算是消灭了所有的洋人么?

  而且,“两国相争,不斩来使”,是中国自古已有的明训,并无须熟悉近代国际公法才能够知道。咸丰“预谋杀人”,可谓自外于文明,自居于野蛮。

  然而,洋人之坚持来北京换约,而且乘了兵船、带了大炮来换约,又何尝不是迷信强权,不讲公理?成丰九年五月二十日(6月20日),英国公使布鲁斯与法国公使布儿布隆,带了十六艘英国兵船、两艘法国兵船、一千三百名英国兵、一百多名法国兵到达大沽口,准备进入白河,溯河而上直达天津,由天津转北京“换约”。清廷通知他们:天津尚非通商港口,他们无权进人白河。他们只能在北塘登岸,由北塘去通州,由通州转北京。

  所谓“换约”,是交换双方元首于批准以后所签字、盖印的条约正本。咸丰早就批准了中英、中法、中美、中俄之间的《天津条约》。剩下的手续,无非是静候英、法、美、俄四国元首批准而签字、盖印而已。

  在通常的情形之下,换约只是一种例行手续,不是什么严重的大典。英、法两国在缔定《天津条约》之时,坚持列入“一年以后在北京换约”的条款,无非是为了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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