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34章 牧区的混子_血色征途:东北那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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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兄弟跟陈铁柱,或许急眼了敢杀人,但是他们还没到一打架就想杀人的地步。而牧民的狠,源于“无知者无畏!”,再说的直白一点,他们好像不知道杀人要偿命一样,只要一动手就想把人弄死。

  夸张吗?合理吗?

  一点也不夸张,而且很合理。

  在80年代初中国刚刚改革开放,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法制建设,都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法治社会还远远没有建设完成。

  而地处于内蒙跟东北夹缝处的红旗市更是属于落后地区。而牧区就是落后地区中的落后地区。

  此时绝大多数的牧民不但不认识汉字,甚至有的连汉话都不会说。草原就是他们的家,就是他们的王国,是他们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他们平时说的蒙语,唱的是长调,喝的是马奶酒,写诗用的也是蒙文。

  如果不是因为要采购一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牧民甚至根本不愿意走出草原,来红旗市逛逛。

  法律对于混沌初开的牧民来说,威慑力实在是很有限。

  而且牧民们不但多数都是法盲,而且还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抱团。

  好像少数民族都有这个特点,新疆人、藏族人、蒙族人这些少数民族的人即使到了以汉人居多的大城市,也一般没人敢惹。原因就是他们太抱团了。一打架几乎就是妇孺皆兵,全民动员。更何况还是在属于少数民族聚集地的红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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