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四百零九章整个县最靓的崽_穿书后我成了恶毒后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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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边不光有鸿雁发的,还有天天来这边拿样品的时候专门给她带的,哦对了,还有藤县化工厂那边,也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反正她是收到了那边专门寄来的很多票还有二十块钱,吕红霞还专门给她打了电话说了这事儿。

  说实话,余娇娇比化工厂的人还惦记他们的研发进度,极度盼望他们最好过年就能把产品给研发出来。

  现在家里这些福利相当于三个人的,堆在屋里跟个小山似的。

  余娇娇看着米面油肉鸡鸭鱼蛋堆成堆:“好了,今年可以好好吃到元宵后了。”

  赵鹏程道:“送一送也就差不多了。”

  送也送不了那么多啊。

  像给余家,送两斤肉就够可以了,别人家送个二两肉都是孝顺儿女了,他们家这送的已经很多了。

  倒不是不能再多,但再多就不合规矩了。

  反正平时也能送,也就无所谓了。

  腊肉熏肉腊肠风鸡风鱼风鸭这些容易保存的照例留在县城,其他的就带回老家。

  送余家的礼跟去年还一样,赵母依然什么都没有。

  给村长家的也同样。

  赵鹏程去给村长家送东西的时候还碰到了赵大。

  也不知道是活重还是咋回事,赵鹏程总觉得这位大哥现在老了好多,腰背没以前那么挺,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不少,胡子乱糟糟的没剃,上面还粘着没擤干净的鼻涕。

  赵鹏程远远看到他就皱了下眉,直接换了个方向回家,不打算跟他照面。

  “老三,鹏程,等等,先别走。”

  赵鹏程停下转身,面无表情的看着赵大小跑着过来:“有事?”

  要不说男人什么样,得看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呢。

  余娇娇喜欢做衣服,就总是给家里人做衣服。

  赵家一家六口,不,现在是七口,除了最小的王晗,六个人穿的衣服就没有说不合身的。

  余娇娇总被人说给孩子做衣服得做大点,这样经穿,能穿好几年。

  在余娇娇的观念里,一件衣服穿一年两年都正常,特别喜欢的穿三年五年也没啥。

  如果不是恋旧,穿两年就该换新的了。

  大人这样,小孩子自然也这样。

  如果给小孩子的衣服你就指着他从五岁穿到十岁,说实话,你还养个正常孩子干嘛?直接喂孩子吃点抑制生长的药,让他一直当小孩子不就好了?

  赵鹏程现在就是。

  余娇娇今年终于把一家子的毛衣都给打出来了。

  赵鹏程现在穿着毛衣去年做的仿羽绒服的棉袄敞着怀,露出里面浅灰色毛衣,毛衣上面是雪白的衬衣领子,裤子呢,是余娇娇用靛蓝色的劳动布做的牛仔裤,脚上是大头鞋,也叫牛皮拐,是这时候冬天男人都想要的棉鞋,关键这玩意儿他不像手作的棉鞋那样怕雪水。

  余娇娇还专门给赵鹏程理了个头,也没啥特别的,就是两边挨着头皮头顶头发比较长的长寸头,还好赵鹏程头发够硬,不然头发都直不起来,胡子更是每天都刮的干干净净的。

  为了防止别人说冷,赵鹏程脖子上还挂着一条浅蓝色的围巾,跟去年的那一条又不一样。

  这么一打扮,赵鹏程硬是比他实际的三十三岁看起来年轻了至少十岁。

  他穿这一身,再把双手插兜里微微那么一偏头,一股陌生又居高临下的气息顿时扑面而来。

  穿着一身旧衣服埋汰的不行的赵大追到跟前,一看赵鹏程的样子顿时就瑟缩了,想说的话在喉咙里转来转去,就是说不出口。

  赵鹏程等了十来秒钟,见他还不说,不耐烦道:“既然没事那我走了。”

  “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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