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49章 持续不靠谱的摇滚乐手_我是贝克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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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你在吗?快出来吧,大家都在等着你呢!”

  “这是怎么回事?”

  贝克汉姆无奈地摇摇头,这家伙怎么不按套路出牌,轻易就把流程改了......

  现在气氛已经烘到这个份上,不出去也不合适。

  他只能硬着头皮走到台上,微笑着打招呼:“我是大卫,你们好吗?”

  看到一身运动套装的贝克汉姆走上舞台,曼联球迷集体欢呼起来。

  “掌声有请大卫带来的《波西米亚狂想曲》!”

  谷菢/span不等贝克汉姆有心理准备,罗杰斯的钢琴声就响了起来。

  贝克汉姆简直无力吐槽,职业球员也没有让青训球员在重大比赛首发的,大家都要循序渐进好不好!

  这么重要的时刻,竟然让他开场,也就只有这些摇滚乐队能干出来。

  伴随着经典的前奏响起,全场都欢呼了起来,这首歌没有几个英国人不会唱。

  “妈妈,我刚杀了人。

  把枪对准他脑袋,

  扣动扳机,人死灯灭......”

  虽然歌词有点硬,但音乐很动听。

  摇滚乐在英国与米国的黑人嘻哈说唱在某种程度上有相似的程度,大家用音乐描写生活,表达内心的反叛、矛盾和希望,也有人玩摇滚是为了假文艺。

  总之,英国的摇滚土壤丰富,像是皇后乐队这种有音乐天赋又接地气的乐队,他们的歌就很容易引起目标人群的共鸣。

  比如贝克汉姆就很喜欢这首歌,也许歌里描绘出的场景在其他人看来是天方夜谭,但是在他看来却贴近生活。

  这样的故事在东区的贫民窟里时常发生着,对于某些人来说像是奇闻,对于他来说只能算是见闻。

  大不列颠有这么多人喜欢皇后乐队,在很大程度上能反映人们的生活环境。

  英国本来就是一个贫富差距悬殊的国家,这是一个光是从姓氏就能判断出阶级的社会。

  如果有一个人告诉你他姓斯文顿,那基本上可以判断他的英国历史成绩一定很好,因为英国的历史就是他家的历史。

  如果他写的东西和标准答案不一样,批卷老师恐怕要掂量着给分,因为他的答案很可能要比教科书还精准。

  而像贝克汉姆一样的家庭才是社会的根系,这首歌他跟着音乐哼唱过不下一千遍,哪怕在如此紧张的时刻还是凭借本能唱了出来。

  皇后乐队的其他成员不停为他垫声,球迷们也在大合唱,他很快度过了初期的紧张。

  球迷们热情高涨,贝克汉姆也尝试着和大家握手,结果第一次尝试就差一点被一个瘦弱的女孩拉下看台,吓得他只能改为击掌。

  一直到音乐结束他还心有余悸地看了那个女生一眼,简直怪力少女。

  随后加里.内维尔也来了一首,有贝克汉姆掀起的热度,他的反响也不错。

  这时罗杰斯接过话筒连唱三首,然后把话筒交给了酷玩乐队。

  酷玩乐队目前还没有出过专辑,后世那些耳熟能详的歌还没有问世,他们只能硬着头皮唱了乐队发行的第一个EP里的歌,一首歌唱完,台下的歌迷们表情逐渐理智,搞得克里斯.马丁有点慌。

  他们发行的前三首歌反响一般,要是再场一首恐怕要砸场子。

  几个人商量了一番,提前放出来一首新专辑的歌。

  虽然新专辑要等到明年才发行,但再不拿出来恐怕有点镇不住场子。

  拿定主意,他冲着观众们说道:“第二首歌,《Yellow》!”

  这首歌唱下来,一下子刷新了众人对他们的认识。

  两首歌唱完,酷玩在欢呼声中退场。

  随后在《WeAreTheChampions》的歌声中,弗格森代表球队表达谢意,而舒梅切尔和希勒含泪与球迷告别。

  一个伟大的赛季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贝克汉姆休息不了几天就要进剧组,他为了达成当老板的梦想,就连假期也得出门恰烂钱。

  人就是如此,永远得不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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