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列传131_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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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温州,寻复罢。六年冬,卒。

  之望有文艺干略,当秦桧时,落落不合或谓其有守。绍兴末年,力附和议,与思退相表里,专以割地啖敌为得计,地割而敌势益张,之望迄以此废焉。

  徐俯,字师川,洪州分宁人。以父禧死国事,授通直郎,累官至司门郎。靖康中,张邦昌僭位,俯遂致仕。时工部侍郎何昌言与其弟昌辰避邦昌,皆改名。俯买婢名昌奴,遇客至,即呼前驱使之。建炎初,落致仕,奉祠。

  内侍郑谌识俯于江西,重其诗,荐于高宗。胡直孺在经筵,汪藻在翰苑,迭荐之,遂以俯为右谏议大夫。中书舍人程俱言:“俯以前任省郎遽除谏议,自元丰更制以来未之有。考之古今,非阳城、种放,则未尝不循序而进,愿姑以所应者命之。昔元稹在长庆间,擢知制诰,真不忝矣。缘其为荆南判司,命从中出,召为省郎,便知制诰,遂喧朝论,时谓荆南监军崔潭峻实引之。近亦传俯与宦寺倡酬,称其警策,恐或者不知陛下得俯之由。”不报,俱遂罢。

  绍兴二年,赐进士出身,兼侍读。三年,迁翰林学士,俄擢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四年,兼权参知政事。宰相朱胜非言:“襄阳上流,所当先取。”帝曰:“盍就委岳飞?”参政赵鼎曰:“知上流利害,无如飞者。”俯独持不可,帝不听。会刘光世乞入奏,鼎言:“方议出师,大将不宜离军。”俯欲许之,鼎固争,俯乃求去,提举洞霄宫。

  九年,知信州。中丞王次翁论其不理郡事,予祠。明年,卒。俯才俊,与曾几、吕本中游,有诗集六卷。

  沈与求,字必先,湖州德清人。登政和五年进士第,累迁至明州通判。以御史张守荐,召对,除监察御史。上疏论执政,迁兵部员外郎,自劾以为言苟不当,不应得迁。上乃行其言,除殿中侍御史。

  上在会稽,或劝幸饶、信,有急则入闽。与求以为今日根本正在江、浙,宜进都建康,以图恢复。论范宗尹年少为相,恐误国事。上不悦,以直龙图阁知台州。宗尹罢,召还,再除侍御史。

  时军储窘乏,措置诸镇屯田,与求取古今屯田利害,为《集议》二卷上之,诏付户部看详。江西安抚、知江州朱胜非未至,而马进寇江州陷之,与求论九江之陷,由胜非赴镇太缓,胜非罢去。时方多事,百司稽违,与求援元丰旧制,请许台谏官弹奏,上从之。与求再居言路,或疑凡范宗尹所引用者,将悉论出之。与求曰:“近世朋党成风,人才不问贤否,皆视宰相出处为进退。今当别人才邪正而言之,岂可谓一时所用皆不贤哉?”人服其言。

  吕颐浩再相,御营统制辛永宗、枢密富直柔、右司谏韩璜屡言其短。与求劾直柔附会永宗兄弟,为致身之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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