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2章 我好像看见了太奶_初唐小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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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一块生肉朝他的嘴边递来。

  李让的瞳孔瞬间缩成针尖状,面露惊恐之色死命的摇头。

  滚啊,谁要吃这种东西?

  但安修仁像是没看见李让的表情,依旧自顾自的说道:“滋味不错,尝尝。”

  李让牙关紧咬,用尽全力将已经翻涌到嗓子眼的马血给硬生生吞了回去,脸都憋成了酱紫色。

  好在那块肉最终还是没有喂到李让的嘴里,一支唐军的到来阻止了安修仁的恶行。

  这是安修仁派出去的唐军小队中的一支,他们没能带回来颉利,反倒带回来两具尸体。

  这两具尸体,正是失踪的那两位唐军斥候。

  他们身上光溜溜的,身上的皮甲被人扒走了。

  安修仁沉默了一下,随后摇摇头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烧了吧。”

  找回两个斥候尸体的唐军小队脸上并没有什么悲伤,虽说大家是生死袍泽。

  但既然选择了当兵这条路,那就是自己选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讨生活。

  他们已经见惯了生离死别。

  现在是袍泽战死,下一次可能就轮到他们了。

  都会有这一天的,没必要伤感。

  人的尸体是这世间最好的燃料,只需要点着毛发,人体组织里的脂肪便能迅速将火焰带到全身。

  李让还是第一次见识这种场面。

  他从未想过,原来的人的尸体也可以烧得这么旺。

  空气中弥漫着烤肉的香气,让在场的唐军将士全都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就在李让思量着他们会不会直接吃人肉的时候,将士们便嘻嘻哈哈的朝他围了过来。

  更准确地说,是朝他身旁的战马围了过来。

  随后各自取出小刀开始在已经死透的战马身上割肉吃。

  李让见状,只好将头扭到一边眼不见为净。

  回来的唐军将士并未过多停留,每人割下一大块肉当作口粮,便又翻身上马继续搜捕颉利的行踪。

  李让恢复了一点力气,便撑着身子坐了起来。

  都说环境是改变一个人最快的方法,这话一点不假。

  至少李让现在已经可以做到心安理得的把两具突厥人的尸体当成垫子。

  前后的心态转换速度之快,还不到半个时辰。

  “缓过来了?”

  安修仁看着李让笑问道。

  李然有些尴尬的点点头:“让将军费心了。”

  安修仁撇撇嘴:“既然缓过来了,那就干活吧!”

  说完,便从战马脖子里抽出横刀,刨开一块积雪,以横刀做锄头在地上刨坑。

  李让不明所以,但安修仁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只好抽出长刀开始和他一起刨。

  积雪下方的泥土被冻得很硬,横刀插进泥土,只能没入三寸不到,所以这个坑挖得很费力。

  若非大唐的制式横刀采用的乃是包钢工艺,硬度足够高,换成寻常铁器,未必能对草原上的冻土造成威胁。

  一开始李让有些不明所以,但当安修仁划定了需要挖坑的范围之后,他懂了。

  这个坑,是用来埋葬那两个战死的袍泽的。

  “咱们汉人讲究入土为安,我安修仁没本事把他们带回大唐,便只能给他们挖一个容身之地。”

  安修仁像是在解释,又像是在自语。

  李让发现他在说这句话时,神情格外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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