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海的小富婆_【民国】上海那年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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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湘湘想让余老爷娶婵媛做续弦。

  全因为朱湘湘不信余老爷的糊涂眼光,她只信任婵媛会用尽全心全意养育她两个孩子。

  只不过,当时余老爷与现在的余大太太已经看对眼,何况婵媛还是朱湘湘的人,真应下来,不就代表他一辈子都得看朱家的脸色?

  余老爷就想,余大太太这种书香世家的小姐才是适合做妻子的人选。

  行将就木的朱湘湘也不恼,她知道强求来的感情始终会散,所以该狠的时候,她就是果断的海帮女儿。

  朱湘湘让律师与娘家几位哥哥作证,将自己全数嫁妆、财产,里头包含上海多处房产、店铺、酒楼、珠宝、金条、现金……一分为二,只给两名幼子。

  遗嘱特别声明:

  成年前,财产交由朱家大哥朱明贵打理。至于两名幼子住余家的必要开销与保姆费皆由朱家支付,前提是孩子得由婵媛亲自照料,余家更不得擅自更换保姆。

  成年后,由朱明贵安排留洋。期间若遭遇不幸,财产交还朱家,余家人不得接收任何一毛钱。

  列得清清楚楚,让余家捞不到半点好处。

  于是余大太太高高兴兴嫁进余家,反正又不需要她照顾孩子,然而等真正管帐时才惊觉余老爷手里仅有摇摇欲坠的棉纺织厂与袓辈留来的裁缝铺子。

  余老爷是没有经商的脑子,不过动歪脑筋的脑子可还是有的。

  于是余老爷与余大太太想从两名孩子下手,毕竟是无知之人,压根不信遗嘱的法律效力。

  余大太太从亲戚里找来漂亮年轻的小保姆,想收买孩子的心,没料想最后是喝醉的余老爷稀里糊涂地收了小保姆。

  最后架不住小保姆家里人闹上门,余老爷只好将小保姆娶做二姨太。

  那时候的余大太太要气疯了,连带将怒气发在两个小少爷身上。

  婵媛也在余大太太的威胁利诱下,成了余老爷的人。

  起先,余大太太是想添堵余老爷与年轻貌美的二姨太。

  余大太太又想,婵媛能对朱湘湘之子如此尽心,便猜想朱湘湘也给婵媛留了一大笔钱,所以将计就计,让余老爷哄哄婵媛,让她主动拿钱出来。

  偏偏又是失算,几个月下来,才发现婵媛是真的穷。

  至于余老爷,他对婵媛没那么喜欢。

  不是婵媛不美,而是太像朱湘湘了。

  真不知道是服侍多年的潜移默化,还是朱湘湘的刻意培养。

  只是谁都没想到,一确定没利用价值,准备踢开时,婵媛肚子大起来了。

  不是没想过让她将孩子打掉,但是朱湘湘的两个儿子跑回朱家告状,有朱家护着,余秋可才得以顺利产下。

  对朱家而言,适当出手还行,再做就多了。

  同样对余家而言,让余秋可生下来,已经是自以为天大的恩赐,所以婵媛没能得到名份,依旧是小少爷的保姆,其余时间就是厨房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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